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年度盛会作为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交流平台之一,择地在每年的11月22日-23日举办,致力于搭建高层次的行业对话、交流、合作平台。截止2017年年底,已成功举办了9届年度盛会,累计5000多人次参会,2000余家机构参会,280余家媒体参与推广传播。
金锦萍 确认出席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18年度盛会。
金锦萍,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著有《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国内第一部研究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的专著。
“她是公益慈善法方面最权威的学者,在慈善信托等方面的研究亦走在国内前列。她思维活跃,逻辑严密,语言流畅,如此禀赋,使得她高频率出现在媒体的采访报道中。她总不厌其烦地向公众解释有关公益慈善的常识和逻辑。她积极地参与各大基金会,帮助完善治理。”
——《中国慈善家》评语
金锦萍教授确认出席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18年会,并基于其对基金会领域的研究、观察与思考以及对年会的整体参与,在11月23日下午「闭幕论坛」做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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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锦萍教授和基金会论坛的渊源很深,自2008年以来一直参与并支持着基金会论坛的各项工作。2009年,金锦萍教授和刘忠祥先生,刘培峰先生,朱卫国先生、饶锦兴先生等人组成了专家组,撰写报告《2008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报告》,这份报告全面、详实地介绍了中国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状况,为基金会论坛工作的开展打下了深厚的基础,也是国内首部关于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报告。
在2009年会上,金锦萍教授就报告做了进一步说明,发表了题为《非公募基金会本身是为了散财》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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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17年会上,金锦萍教授在主论坛主持开展了“新生态新机遇新挑战新价值”的圆桌论坛。
今年8月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我们联合北京三一公益基金会、北京沃启公益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组织了研讨会,并形成了意见稿。其中,金锦萍教授起到了关键作用。关于“条例意见稿”的专题受到了行业内的一致好评。
2018年会聚焦“拾年—社会转型与中国基金会”,我们每一个行动者,走过拾年,坚守了什么?留下了什么?又将会带给未来什么?金锦萍老师曾在之前的文章中引用“照千一隅”,她说“第一,每个人心中都有发光体,守住内心光明,则守一隅,照千里;第二,只要内心光明,即便偏于一隅,也能照见千里;第三,无需在意个人地位尊卑,能守一隅照千里者均为国之瑰宝。”
11月22日-23日,与金锦萍老师共赴拾年之约。
慈善法开启民间与政府共同为社会筑底的时代
“慈善法的出台意味着民间与政府将在社会公益活动、社会服务提供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协同努力。毋庸讳言,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凸显。在政府提供基础公共服务之外,慈善组织将有效提供基础公共服务不能或者尚未覆盖的部分,增进社会福祉;
在传统社会管控转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慈善组织作为社会组织中的代表,将有力培育民众参与公共事务和承担公共责任的精神和意识;社会公益活动更是慈善组织最为擅长的领域,因为其宗旨和使命就在于此。以扶贫济困为例,当下国家正启动精准式扶贫发展攻坚战,然而贫困问题的解决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需要社会参与,慈善组织将一如既往地投身于此。”
——节选自《人民日报》刊登金锦萍教授文章
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组织形式选择
——兼论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分类的规范意义
但凡举事者,组织形式的选择乃首要问题之一。从商者,可供选择的组织形式众多:公司、合伙、合作社、商事代理等等;从事非营利事业者,也可从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诸多组织形式中择一。政府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在明确自身职责的基础之上,促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和效益。然而在选择合适的承担这一任务的组织形式时,意识到非营利法人与营利法人分类的规范意义,并据此制定相关立法和政策,则善莫大焉!
——节选自《当代法学》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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