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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企业并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灵丹,社会参与最重要的是「态度」
2018年11月30日 作者:褚士莹 来源:公益交流站

作为一个 NGO 工作者,我最难忘的一天,是我在将近 20 年前刚进入缅甸蹲点的时候,为了得到当地社区意见领袖的支持,到联合国计划开发署(UNDP)驻仰光办公室,去拜访一位大家公认很有智慧的长者 U Thein Aung。


我口沫横飞,说了一堆希望将商业效率带进传统公部门预算型的慈善计划里,以及计划的梗概,然后他从高高的文件堆里抬起头,拿下老花眼镜,温和但严肃的问我:


「我只有一个问题。我们国家这么穷,你来这里是打算要『为』社区工作,还是『与』社区工作?」(Are you here to work for the community, or with the community?)


我想了 2 秒说:「我是来与社区一起工作的。」


就凭着我这句话,他毅然从联合国辞职,开始跟我一起工作,直到现在。他甚至说,未来的有生之年,也要把所有剩下的力气,用在我们共同努力的计划上。


图/Evan Kirby@ unsplash


影响并非来自组织型态,而是参与者的「态度」


在冲突地区长期面对社会问题的经验,让我深刻意识到,有效的、可预期的长期影响,真正的重点根本不在于用贩卖或援助的形式来面对社会问题,也不在于挂的招牌是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还是营利事业公司,而是在参与者的「态度」。


徐沛然在新作《社企是门好生意?》里说,真正的重点是「如何提升当地的能力、技术、知识和经验。能够培养出发展中国家自己的专家,他们就可以在自己社会的脉络当中,满足他们自己的需求和解决问题。」、「这就是『为』发展中国家设计和『让』发展中国家设计的不同。而后者往往才能够带来更长期有效的改变。」


我同意他所说的,在强调以商业行为赚取收入的社会企业定义中,把社会问题商品化,就算能够满足更多的「需求」,也不等于真正「解决问题」,如同他书里所举例:「不处理、也不说明这些更为深层或直接的问题,只强调消费其净水产品就能够拯救众生,不仅有避重就轻,误导民众之嫌,这样的商业手法恐怕也有伦理争议。」


图/feliperizo.co | heart made @ unsplash


即使是同一个社会企业,开枝散叶之后,在地负责人不同的经营理念,也会产生质变。徐沛然以世界各国协助街友自立的《大志》杂志(The Big Issue)为例,解释其通常除了贩售杂志,还会另行成立基金会,再由基金会协助销售员解决食衣住行方面的问题。然而,台湾的《大志》在 2010 年创刊,一年半后就宣称达到收支平衡,但一直到 2018 年底为止,都还没有循相同模式成立扶助销售员的基金会,只是不断强调「购买《大志》就等于帮助街友」的说法。当然即便成立基金会,也还是有着各种问题。包括像(书里的另一个例子)养乐多公司跟养乐多妈妈之间一样,《大志》仍旧不承认和销售员之间的僱佣关系。


当社会行动者被社会企业家取代;集体行动被个别消费取代;政治被专家治理取代;集体互助被个人主义取代;合作被『社会资本市场』的竞争取代;多样化的工作成果被标准化的『社会投资回报』取代;公民和公民权利被转化为客户或消费者;经济和政治的权利被定义为『拥有更多的选择』,这还是我们向往的社会问题解药吗?


徐沛然透过案例提醒我们,或许应该更仔细端详藏在细节中的魔鬼。


图/Solent Creatives @ flickr, CC BBY 2.0


图/rawpixel @ unsplash


社会企业并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灵丹


社会企业除了有很大比例仍然得到政府的资金挹注,以至于不是真正的企业,另一个更值得担忧的是,许多成功的社会企业都使用「购买者」和「使用者」分开的商业模式,以至于喜欢这些产品、出钱购买产品赠送给使用者的有钱人,并不是真正的「使用者」;而穷人作为产品的使用者,往往住在世界的另外一头,既没有人问他们对于产品的意见,也没有资格要求售后服务。真正的使用者被消音,对产品的意见也无法透过市场机制反馈。也就是说,无论使用者对产品的评价与好恶如何,都不会影响产品的销售数字,让许多社会企业靠着这个漏洞,舒适的生存在伦理的灰色地带。正如徐沛然所强调:


受赠的使用者对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来说,另外的重要作用就是提供一些感人的故事,或是幸福开心地使用产品的影像,以满足购买者「行善」或「帮助他人」的心理需求。毕竟对于购买者来说,透过产品的生产者传递讯息,是他们认识使用者的最主要途径。而当然不会有任何的产品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会主动向客户揭露其产品或服务的负面讯息。


就像标榜穷人银行的微贷计划,如果只是推广「大家一起借钱做生意」,而不去面对并处理这些制造贫穷真正的结构性原因,就算有少数成功案例成为广告牌明星,整体社会却还是继续处在贫困之中。同样的,如果不去处理,也不向出资者说明这些更为深层或直接的问题,只强调没有钱可以借钱,或是没有安全用水可以购买净水产品,认为这就能取代政府的失能,那不但避重就轻、误导民众,这种商业手法也曲解了经济行为、强赋予道德诠释,实际上只会造成新的伦理争议。


图/Kat Yukawa@ unsplash


这也是为什么徐沛然强调,社会企业「需要以公益或慈善为目的」的初衷,往往沦为「作文比赛」。只要有高明的话术,知道怎么强调企业的社会功能,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被包装成社会企业。


在卸下这层话术包装之后,社会企业和一般企业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社会企业就是企业,要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要能够赚钱。这也是为什么当我们顺着社会企业的逻辑与定义分析时,会得出『Living Goods、联合利华跟安利都是社会企业』的结果。


「社会企业」这几个字,就像过往的「乐活」、「有机」、「国民幸福指数」一样,陷入望文生义但概念模糊不清的窘境,鲜少从本质被思考、被质疑。如果我们能够因此意识到,社会企业并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灵丹,将社会问题商品化也不等于「解决社会问题」,且我们对于解决社会问题真正需要的能力、使用的逻辑以及必须具备的态度,必须重新思考,那么,或许对于正在找路的梦想家,这本书就能成为一记难能可贵的当头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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