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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丹:德国基金会的今天与中国基金会的明天
2019年07月11日 作者:吴丹

德国有8300万人口,却有2.39万家基金,德国基金会发展何以如此繁荣?德国基金会在德国民众日常生活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在德国社会建构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这些经验对中国基金会发展有何启示?


带着这些疑问,2019年6月10日-20日,在德国墨卡托基金会邀请及积极协调下,中国基金会论坛组织中国基金会秘书长访欧团赴德国及比利时实地考察当地基金会发展经验。考察团实地参访了20余家基金会并与40余位基金会负责人及高管进行了比较深入的交流,基金会涉及家族基金会、社区基金会、智库基金会、公法基金会、行业基金会等多种类型,足迹涉及德国斯图加特、柏林、埃森、杜塞尔多夫以及比利时布鲁塞尔等地,从而对德国基金会发展图景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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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墨卡托基金会总部

一、德国基金会发展概况


德语“stiftung”,指基金会,但与中国语境下基金会含义不同。德语语境下的基金会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意指捐献自己的财产。最早起源于中世纪社会上层人士、教会首脑以及财产颇丰的私人,遵从基督教爱邻人的信条,捐赠财产用于医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事业。13世纪,基金会事务正式成为教会法的组成部分,之后出现与教会基金会相区别的世俗基金会。1900 年《德国民法典》对基金会做出明确规定。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迅速从战争废墟中恢复过来,在经济实力稳步提升、企业和个人财富迅速积累的背景下,德国政府为改善国家形象,支持基金会承担部分公共事务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展对外援助,为基金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近 30 年来,德国基金会经历了两个快速发展阶段,一个是 1990 年前后,因两德统一,基金会发展迅速;另一个是 2007 年以后,德国对有关基金会捐赠的法律作了更加有利的修正,刺激基金会快速增长,当年新增基金会 1134 家。从 2001 年到2018 年,德国基金会从 10500 家发展到 23940家,增长了一倍。其中三分之二基金会为私人基金会,德国基金会总资产约为2000亿欧元,其中1000亿来自于拥有企业为资产的基金会。

 

二、德国基金会的分类


由于德国基金会概念的宽泛,其种类也较为多元。与中国基金会公益性减、免税资格需要政府认定其机构属性不同,德国基金会的公益性不取决于其机构属性,而是由其具体开展工作的属性来决定其是否为公益性及是否可减、免税。如公司类基金会也可因其项目的公益性而获得税收减免,私益性的家族基金会也要缴税。德国基金会根据其机构属性,大体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第一类是民法基金会,占78.9%,是最典型也是数量最多的基金会,其在公法和民法基金会总量中占95%,民法基金会指按照《德国民法典》和各联邦自行制定的基金会法(财团法)的相关规定,以具体的目的(可以为公益目的,也可以为私益目的)为宗旨,由个人或者企业出资设立的基金会。

第二类是公法基金会,通常由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根据专门的法律,为了具体的社会公共利益出资举办,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每年通过财政预算,为基金会提供资金保障,支持基金会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管理。目前德国有1000多家公法基金会,如柏林汉堡火车站博物馆属于管理30多家博物馆,有4000多名员工的普鲁士文化遗产基金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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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汉堡火车站美术馆

第三类是协会类基金会,占0.8%,德语中有一句谚语:"三个德国人在一起就要组织协会"(Drei Deutsche:ein Verein),德国法律规定,7人以上即可成立协会,资金门槛很低,有利于发展会员。如阿登纳基金会、卢森堡基金会等六大政党基金会属于协会,二战后德国通过对民主政治曲折历史反思,认为民主政治教育和政治参与在现代在国家政治与社会中发挥非常重要作用。

第四类是公司类基金会,占0.8%,如公益有限公司,公益股份公司,身份是公司性质,若其开展的公益项目符合税法相关要求也可税收减免,这种形式的基金会更为灵活,可以像公司一样,更简单的变改章程、解散,近年来成立公益公司成为一种趋势。

第五类是其他,占19.3%,如社区服务组织、信托基金等形式广泛,以信托基金会为例,为某一具体事由而成立,目的达成即可结束,只需公正,不必注册,资金门槛低,一般5000欧元即可,开展公益活动也非常方便灵活,可以为修建一个篮球场、设立一个图书室而设立,使命完成即可终止,资金剩余也可改做其他公益,为人们投身公益事业创造了很大便利。


三、德国基金会举例


1.    罗伯特博世基金会-超越企业与家族的基金会

博世公司是罗伯特·博世先生(1861-1942)于1886年创立于德国斯图加特的著名工业企业,公司定位为“精密机械及电气工程的工厂”。2018年,博世集团位于世界500强第76名,博世集团是全球第一大汽车技术供应商,员工人数超过40万人,遍布50多个国家。最早于1909年即在中国建立了上海办事处。

博世基金会成立于1964年,是欧洲规模最大的与私营公司相关的基金会之一,已累计支出14亿欧元,平均年度支出约为7000万欧元,资助800多个自有及第三方项目,基金会有全职员工240多人,斯图加特总部有200多人,柏林项中心有40多人。支持领域为健康、科学、社会、教育、国际理解,2018年项目资金为1.53亿欧元,分别为健康项目700万欧元、科学项目700万欧元、社会项目900万欧元、教育项目800万欧元、国际理解项目2900万欧元,以及给博世医院、和其他机构的费用。未来的重点领域为移民融合与参与、德国和欧洲的社会凝聚力、适应未来发展的生活空间。博世基金会创设之初,即与法务在组织架构方面有过精心设计(见下图),以巧妙同时实现三个目标:保障家族生活,公益的可持续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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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博世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及投票权情况


博世基金会目前处于自我变革之中,正在制定下一步战略规划,正如博世基金会中国项目负责人纪绍融(Oliver Radtke)所言,自我变革中,基金会核心项目为国际理解项目,应对全球化的新挑战以及公民社会的建设,不同国家公民能够彼此平等互相学习等。全球化的新变化使其项目发展必须与时俱进,已有的对全球化的认知已经无法解释当下的全球化。因此在项目矩阵设计中,之前国别为先,再做领域选择,现在倒过来,选择好领域,再选国别。对中国项目而言,交流是理解的第一步,曾有人戏言“中国常对德国美化理解,德国常对中国奇葩化理解”,如何避免这种半理解还不如不理解的情况,如何使中德之间交流正常化而非神秘化,需要增加对当地生活经验的理解。如曾设计转型期中国社会对律师、法官等特定职业举办交流项目;建立中德媒体论坛,促进中德媒体间交流,拓宽微信、微博在内的新媒体交流平台;通过团队方式培养国际青年人才;在国际教育方面选派教师进行大学教育项目;举办中德无界行者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以对话中国等活动贯彻科学和公共政策等项目。


博世基金会的框架设计、战略布局以及项目设计在半个世纪之前何以有如此的前瞻视角?何以有如此的国际眼光?成为萦绕在我们访问博世基金会期间一直存在的问题,直到我们参访了罗伯特·博世先生故居及公司档案馆,了解了其成长及创业生平后,问题迎刃而解,一方面博世先生辗转世界多地的传奇求学、创业经历铸就了博世公司的百年长盛传奇,另一方面虔诚的宗教信仰与个人、家庭变故与战争的磨难,使其理念能够超越个人与时代局限,笃定为人类谋幸福与加强世界不同国家、地区人们的文化理解与交流,并成为基金会一以贯之的宗旨。


2.    柏林公民基金会-“小而美”的社区基金会

柏林公民基金会已有20余年历史,董事兼总经理Helena Standler介绍,德国有400多家社区基金会为社区服务,社区基金会多数需要自筹资金。柏林公民基金会主要在教育领域开展项目,如移民二代的融入,弱势学校课程的改进等,有6名员工(有兼职,相当于4.5个全职职位),却有500余名长期志愿者(90%以上为老年退休人员),志愿者平均参与时间为10年,机构年度支出约50万欧元,其中人力支出30万欧元。


如“城区及乡村学生共度一周”项目,选柏林市区一个学校7-10年级(12-15岁)的一个班40名学生,辅之以10名城市志愿者以及10名乡村当地志愿者,7天一共1.2万欧元的小项目,却经过精心的设计与考量,一方面让城市学生在乡村亲自劳作做饭、砌墙、美化环境等,提高了动手能力,增加了对乡村的认知,另一方面乡村学生来自原东德地区以及一些移民二代,与市区不同阶层的学生接触有利于化解文化与认知上的隔阂,同时参与的城市志愿者主要为退休的老年人,他们经历过二十世纪60年代学生运动,退休后重回学生群体之间也找到参与的乐趣与价值。


柏林公民基金会正是通过一个个类似的小项目,在项目设计及实施过程中,使互助、民主、公共精神构成了基金会的核心价值所在,目前基金会开展的12个项目,影响、覆盖到140所中小学的1.2万名学生。


当被问到“是否考虑把项目或者机构进一步扩大,如标准化或者规模化的问题”时,Helena Standler淡然并坚定的认为,不愿意为了发展速度而牺牲发展质量,并且6人左右的团队运营目前的项目刚刚好。认为最大的资本不一定是钱,而是有能力、热情、意愿和专业的志愿者人群,也不认为机构的主要难题在于筹资,只要有人(如庞大的志愿者),资金不是问题。已经在考虑和布局下一步如何做好志愿者捐款以及志愿者遗产捐赠工作,信念坚定,踏实做事,不急不慢,不骄不躁的态度的确让习惯了发展语境下的我们很受触动。


3.    德国基金会联合会、基金会学院-行业机构的作用与关切


德国基金会联合会有全职员工20余人,会员4500家,其中90%属于民法基金会,并代表了德国2.39万家基金会80%左右的资产,10%属于其他类型基金会,是世界上最大的同类组织。德国基金会中心的核心工作,一是影响联邦或州立法机构立法;二是向政界反馈基金会的想法、诉求和关切;三是帮助会员组织横向连接,每年举办100多场活动,出版刊物,每期不同主题,如“我们的民主制”等;四是国际合作,与外部合作探讨如何推动基金会事业发展;五是研究未来的慈善公益发展,如下一代慈善项目,探讨全球化时代全世界共同面对的挑战等。


其国际合作项目,主要指欧盟内部的合作,成员大部分是欧盟各国的基会联合会,德国基金会协会负责人Felix Oldenburg先生也是欧洲基金会中心的4位负责人之一;欧洲各国70%基金会相关法规的来源是欧盟,也同样会影响到德国本国的立法,作为基金会协会如果希望影响本国立法,就需要影响源头,也就是欧盟,这就是欧洲基金会中心的的价值,其主要任务是让如此不同的各国基会会联合会横向连接起来,进行能力建设;研究各成员国基金会的处境,提出数据及观察;与媒体合作,让社会了解相关信息和知识;同时共同对欧盟的政治家及社会发出统一的声音。如2019年发布了欧洲基金会宣言,合并不同的关切,希望能让欧盟政治家在欧盟相关政治文件中,将基金会单独作为一个角色提出,而非隐藏在“公民社会”等表达的后面。在宣言中一方面提出要求清单,另一方面希望欧盟支持跨国的慈善活动(如减税)。


并且,德国基金会联合会与基金会创始人联合会于1998年在波恩(当时联邦政府所在地)联合发起成立基金会学院,主要为基金会从业人员提供学习及进修,目前有4名全职人员,依托各地20余位行业资深从业者,开展模块化培训,如基金会管理、法务、税法、传播、筹款、理财等主题,主要开展两类培训,一类是一年五期在柏林开展的11天培训,含住宿收费5000欧元,11年来已认证56个班次5000余人,并形成了网络及区域性组织,另一类是在全国各地开展的一年30-40期左右为期1天,收费395欧元的专题班。


对比国内的基金会行业机构,虽然中、德基金会外部环境有较大差异,但在人员规模相当的情况下,在行业生态建设以及行业发展推动方面上,中国基金会行业机构在机构定位、行业发展问题意识以及团队能力素质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四、德国基金会发展的特点


1. 德国基金会是社会建设的助推器。德国有8300万人口,拥有3000多万志愿者,60多万社会组织,2.39万家基金会。德国总统阿希姆∙高克曾言:我们已无法想象我们国家的现实中若没有基金会这样一种存在,无法想象没有它,我们的社会与文化、教育、体育乃至教会的现实会是什么样子,在上述乃至更多领域里,各类基金会促使各种事物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德国基金会发展如此繁荣,一方面,是德国基督教伦理传统深厚,人们普遍信奉“个性、自治、互助”,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尊重个性,意味着强调个人的权利,包容差异;实行自治,要求权力和责任下放;主张互助,提倡促进社会合作和社会团结;另一方面,德国独特的国家、社会制度安排为给德国基金会发展留有较大空间及余地。二战后,德国实行联邦分权的政治制度,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军事、外交等职能,而教育、医疗、经济和治安等职能由州议会和州政府负责,使得基金会在各州按照各州的要求注册及管理,有较大活动空间。


2. 德国基金会发展与社会发展阶段需求相匹配。工业革命后,德国一直是全球化的经济先驱、创新者和受益者,德国不仅是欧洲最大的经济体,也是世界第四大经济强国,人均GDP4.86万美元。正如德国驻华大使葛策先生所言,一直到十九世纪初中期,德国基金会的作用更多是平衡财富分配的不均及弥补政府社会保障的不足,最近几十年来,文化、科技、环保及气候变化成为基金会重要的关注领域,与德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需求密不可分。从德国基金会设立的宗旨与业务范围来看,德国基金会中28.8% 属于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领域,15.3%属于教育事业领域,15.2%属于艺术文化事业领域 ,12.4%属于科研学术领域,4.2%属于环境保护事业领域,24%属于其他类,也反应了基金会发展与社会发展阶段的需求相配。


3. 德国基金会的监管宽严相济。在德国一般由联邦州层面负责基金会管理事务,由州政府的司法部门负责基金会的登记注册,财税部门负责对基金会的税务进行监管。宽是指,准入门槛低,注册资金少,注册手续简单。一般民法基金会只需要5万欧元,信托类基金会只需要5000欧元即可,注册手续只需按照公益项目清单指示填写简单表格,除涉及青少年教育项目外,不需要其他部门介入监管。严是指,德国社会诚信机制完善,民众诚信基础良好,违法成本极高,若在检查中发现基金会违法、违规,将被取消公益性质,并要补缴过去十年的税,且在接下来几年都难以恢复公益身份。


五、德国基金会发展对中国基金会发展的启示


1. 中国家族基金会未来30年将迎来发展机遇期。德国家族基金会是随着德国建国后经济发展而崛起的一批企业家中产生的,德国目前有850多家家族基金会。中国改革开放40年,民营企业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2018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1000万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达197万人。古语有云: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如何突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如何传承家族的财富和文化?是正处于第一代向第二代交班期的民营企业家无法回避的重要议题,德国家族基金会如博世基金会、墨卡托基金给我们很有益的启示,家族基金会的设立,不仅让财富有了更有价值的传承和实现方式,同时也传承和凝聚了家族文化。并且,家族基金会相较于其他基金会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方面其资金来源更加稳定和长期,不必像企业基金会受限于市场波动影响;另一方面,其目标更为纯粹,项目形式更加灵活,不必像公募基金会受限于捐赠方的多种诉求以及各种约束。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有家族慈善基金会268家,占全国基金会总量的4%;2005至2017年,中国家族慈善基金会捐赠支出由873万元增长至37亿元,呈几何增长,尤其是亿元级大额捐赠增多。家族慈善基金会的善款主要投向扶贫、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领域。可以预期,未来30年,家族基金会的涓涓溪流必然会汇聚成公益领域一股重要的活水,给公益行业带来新的活力与冲击。


2. 中国基金会行业格局有待完善和国际化视野有待提升。基金会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需求相匹配,一方面中国基金会行业生态结构有待完善, 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以来,中国基金会迅猛发展,截至2018年底,中国有基金会6882个,最近五年年均增长15.6%,但其中真正资助型基金会数量极少,不足40家,活跃并有影响力的研究型基金会不足50家。此外,相对中国当下社会发展阶段的需求,文化、科技、环保类基金会比重也比较失衡。

另一方面,中国基金会国际化视野和所发挥的作用有待提升。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1298.3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二大海外投资国,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56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56.4亿美元。民间组织本应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在人文交流、民心相通、引领共识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然而真正走出去的基金会除了扶贫基金会、爱德基金会外,屈指可数。


3. 中国基金会应在中国社会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改革开放40年,中国市场化进程摧枯拉朽,改革开放前城市中的单位、农村的社、队是个人与国家之间发生关系的经济、社会载体及行政、政治枢纽,承担了一个人的生、老、病、死的所有社会保障功能,单位即社会,但当城市中的单位和农村社、队解体后,并且面对转型期的当下,即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三种经济及文化意识同时交融于一个偌大中国之时,如何在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如何重建社会?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单一主体,单一模式无法解决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建设。


结合中国国情,充分发挥基金会在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优势与作用,一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基金会自身的专业化、规范化、透明化建设有待提升,核心在于基金会从业人员的视野、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基金会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同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监管手续,积极引导更多外部资源以基金会为主体解决社会问题,投身社会建设, 共创社会治理新格局。


编辑: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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