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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艳:规模化是一种选择,更是一种结果
2018年11月22日 作者:马广志 来源:好公益平台

近日,好公益平台启动“益次方”商标授权标准的讨论,表示将授权规模化效果显著的公益产品“益次方”商标的使用权,并就“益次方”商标的考量标准向行业征求意见。


这些考量标准是否科学、客观?对行业会产生哪些影响?公益产品规模化的未来发展之路如何?带着这些问题,笔者采访了资深公益专家、资助者圆桌论坛秘书长李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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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益必然会有规模化大机构出现


马广志:好公益平台启动时,徐永光老师的一句“公益创新不求规模化就是花拳绣腿”引发行业轩然大波,赞同者有之,质疑和批评者也不乏其人。您怎么看?


李志艳:公益是一个生态系统。大树、小草、猛兽、昆虫,各得其所,相互竞争又相互依存。好的公益生态中应该容纳不同追求的人,有的人追求“小而美”,有的人追求“规模化”,我觉得两种追求具有同等的份量,都值得尊重。


公益是个生态,一家资助型基金会即使想影响整个生态,在手法上也只能从细分的角度切入。有人选择资助初创小机构,有人选择资助研究类项目,多种多样的出资方从不同的角度支持,才能促进整个生态发展。


好公益平台选择“公益产品规模化”作为抓手,这是我个人赞赏的一种战略选择。我不倾向笼统宽泛、大而化之、芝麻西瓜一箩筐的战略。我觉得好公益平台非常聚焦、非常明确。


我认为,随着中国公益的发展,必然会出现规模化大机构,也必然会有“小树苗”长大成为“大树”。这是好的公益生态发展的必然结果。我有一些朋友在做实操型机构,在讨论组织发展或者筹款的时候,我常希望他们能够跳出基金会这个圈子,到社会的大池子里去扑腾,这样才有可能将来某一天在人员规模上、在资金规模上,比基金会还要大。我觉得这是必定会发生的事实,只是不知道是谁,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发生。


马广志:您如何理解“规模化”?


李志艳:对于“规模化”,类型可以有很多细分。


比如分为主动和被动。主动的规模化,是领导人有意识地、有计划地推动规模化,把产品推广出去,把影响力做大,是领导人的主动追求。与之对应,被动的规模化,领导人可能心底想的就是做“小而美”,但美到了极致,产品确实太好了,针对的需求很大、很强烈,解决方案切实可行,结果很多人愿意参考借鉴。这种彼此借鉴式的扩散,在社会中其实随处可见。


再比如分为直接和间接。直接的规模化,类似于通过建立分部或者连锁经营的方式,把产品铺到更多的地方,惠及更多的人。间接的规模化,主要是通过推动政策、影响商业或者改变公众行为的方式,最终公益机构没长大甚至不做了,但问题得以大范围解决。


如果我们把规模化拆解的更细一点,客观结果是大范围回应问题,而不强调领导人是不是具备主观意愿,也不限定通过什么形式,那么其实关注规模化的组织有很多。一些“小而美”的机构,其实也在追求规模化。


当然,如何理解“规模化”是一回事,好公益平台的战略选择是另外一回事。“规模化”是一个频谱。选择一个较宽的频谱,还是特定类型的规模化,是两种不同的战略选择。我理解,好公益平台目前的选择是主动的、直接的公益产品规模化。


“规模化成果”应为利益相关方的正向改变


马广志:截止今年10月,平台共签约了53个优质公益产品,签约各省市地区枢纽合作基地也达40家。是不是可以说“公益产品规模化”之路的探索已取得了成功?对于未来“公益产品规模化”的发展,您有什么期待?


李志艳:不能说成功,还早着呢。好公益平台正式启动才两年。从创业的一般时间规律来说,还处在初创期,这个时候不宜讨论是否成功的问题。对于任何创业者来说,我觉得“十年”是个起码的承诺。做任何事情都很难,都需要巨大的投入,其中时间是最重要的投入。随着投入时间的拉长,只要我们方法基本得当,我们的认识一定会加深,策略一定会更加明智,然后也一定能成就一番事业。


所以,我对“好公益平台”的期待,就是坚韧地做下去。我相信他们的团队会在这个过程中学到很多,也做到很多。


另外,这个题干中关于成功的理解是有问题的。签约了多少个产品,签约了多少年枢纽,这些是“活动”,是“做的事”,不是“成果”。成果的定义是利益相关方的正向变化。做的事情,是投入、是成本,也很重要,但只能说明勤快,不是成绩。利益相关方的变化,才是成果,是成绩。


在这些成果中,还要分析“好公益平台”对特定产品规模化的贡献。对方在规模化中遇到哪些难题,“好公益平台”帮助了什么,这些都要做分析。分析完这些,就差不多算是“好公益平台”的成绩了。


马广志:此次好公益平台推出“益次方”商标,其主要从量、质以及运营模式转型三个维度,也关注到了政策倡导和公众参与。在您看来,这些标准还有哪些不足或补充?


李志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先理解“益次方“这个商标有什么用。


现在的说法是,“标志着公益产品已经取得了规模化的显著成果,能够成为行业示范和标杆,帮助公益产品获得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从而在规模化之路上走得更远”。


我看了指标,觉得可以说得更具体一些。授权“益次方”商标使用权,表明该公益品牌项目的机构已经做好了提供连锁经营支持的准备,同时已经在一定数量的落地机构那里取得了成功,因此好公益平台愿意为之提供背书,请更多愿意落地的执行机构或资源提供方放心合作。


我觉得这些标准开发的不错,包含面很完善。第一,产品逻辑是通的,有一定证据证明产品对服务对象是有益的;第二,品牌机构有能力提供后盾支持,包括人员、技术、品控、网络等。第三,品牌产品已经在较大范围内较好地落地,落地机构满意度高。


要接受并且习惯多元化的生态


马广志:“益次方”商标是授权平台上规模化效果显著的公益产品。您怎么看益次方授权对行业的影响?


李志艳:“行业”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我觉得更应该看重“益次方”品牌产品落地执行方的反馈。将来越来越多的机构向品牌机构申请落地,合作过程是否真的流畅和有效。如果将来落地机构满意度高,各类出资方也对项目和产品满意,对“益次方”品牌的认可就会增加。反之,如果落地方不满意,也就没有所谓行业影响。


马广志:当前公益事业蓬勃发展,公益项目种类繁多,也各具特色,但这些都没有一个行业认可的、具有导向和评价功能的专业标准体系。从这个层面上讲,您认为“益次方”商标及标准的推出意义何在?


李志艳:公益事业确实蓬勃发展,项目种类确实繁多,各种出身各种门类的公益也异常丰富了。这种丰富是一件好事。与此同时,这本身也意味着,不可能存在一个“行业认可”的话语或标准体系了。


我们要接受并习惯这种多元化的生态。当我们提倡一件事情的时候,就要明白,必定会有人反对它。努力去建一个全行业认可的标准,不如聚焦“益次方”的核心功能,先让最紧密的一批利益相关方认可。


马广志: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的公益环境也对公益机构和项目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您看来,公益机构和公益项目如何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是什么?


李志艳:这是一个可以从很多角度回答的问题。因此只能说点个人感受。


外部环境充满变化,我觉得公益机构、公益人最重要的是想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能得到什么,为了得到想要的,自己要付出什么,然后让自己内心踏实。这样才能从容应对外部变化。做公益很不容易,自己心底不踏实,就容易被各种外部因素牵着走,也就没办法可持续了。


技术上的因素,可持续发展特别重要的是三点。第一点是价值创造,弄清楚自己要为谁解决什么问题创造什么价值。没有价值的事情,没办法可持续。第二点是资源循环,想清楚资源应该从哪里来,如何让合适的资源顺利地进来。第三点是团队搭建,不管是大是小,总要凝聚一个团队,大家奔着共同的目标做事。


上面三点是任何时候都是重要的。政府、企业、互联网科技等很多因素的发展,会为我们创造价值、筹措资源、搭建团队的方式设置约束条件或者提供便利。


人物简介


李志艳——资助者圆桌论坛(CDR)秘书长,对基金会和资助机构发展,尤其在教育、环保、社区发展、儿童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国际公益学院客座教授,为中国基金会秘书长常年开设《公益组织战略管理》《公益项目影响力评估》两门课程。曾创办社会资源研究所,从事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公益项目评估工作。曾撰写《公益的方法》《资助通识》等方法类作品,在公益领域广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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