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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清:非公募基金理事会构成的基本问题研究
2009年10月27日 作者:陈旭清

我演讲的题目做了一定的调整和修改,事实上就是对我演讲的内容,在我编的那本书里面和大会的论文集里面已经做了比较细的阐述,所以在今天下午讲的时候,我讲的PPT可能也和我现在所说的有一点儿不一致。今天下午讲的内容原计划是比较多的,比如我想说一个就是前面徐永光老师也说过,关于基金会、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之间,非公募基金会它除了公募基金会不能公开募集资产以外,它可以公开募集人力。所以基于这一点,我在以前的时候也谈到一个,就是现在的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这种划分标准是有问题的,所以在这里面在他的谈话当中我想大家也认识到这一点,所以这是关于基金会的类型的一个问题。

 

另外一个关于基金会治理的出路和问题,我谈一下理事会,在理事会治理当中,我们也知道它的内容是非常多的是吧?比如说有人事关系的治理,还有它运行方式的一些管理。那我今天下午所有表述的观点是在理事会构成当中,我们应该就是打破现有的一些规定或者说运行的方式,在历史构成上,我们实行资格准入制度,这种资格准入制度,我具体分为这样的几个观点来表述。

 

一,关于理事会的性质,对于理事会性质在我们现行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当中,它明确地表述,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它是依法行使章程规定的职权,那我们要明确它既然是一个决策机构,它决策是为谁服务的?所以这就使我们明白,决策大家可以想,一个是可以为基金会服务,也可以为社会服务。那同时我们再反观一下基金会它自身的职能定位,基金会大家都知道它是一种公益组织,而公益行为它很重要的特点是不同于工商行为,它具有外部性,就是公益行为它不是为自身服务的,而是为社会服务的。那我们理事会它这种决策机构,它应该是为社会服务,而不仅仅是为了提高理事会他聘请这种有效的一种运行,或者说理事会他的一种内部和谐服务,所以这是一个原因。

 

另外理事会运行过程当中,基金会管理条例有一些具体的规定,这个我不做具体解释,另外理事会治理过程当中,我又明白一个就是理事会、基金会治理问题里面,我们明白基金会治理的问题它是源于公益捐赠中所有权的转让和管理权的分离,所形成的委托与代理关系,而如何处理这种委托与代理管理?理事会是非常注意这个核心环节。所以我们讲完善的理事会是基金会治理的核心。

 

另外在理事和基金会治理的结构方面,我们要分享几点,理事会治理结构大家都知道,在基金会里面,一个是关于理事、产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它们的相互构成和它们的相互制约关系。加入这种相互制约和构成关系不能处理好的时候,我们讲理事会它真正地为谁服务这个问题很难解决,也就是说很难达到公益基金会它的公益目的,所以这是一个方面。

 

 

第二个是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他们的运行规则和相互的一些制约关系,现有的我们基金会管理条例里面已经做了一些规定,但是它相对来说还是模糊的,那具体的大家也知道就是每个基金会它有自身的运行方式。前面今天上午和今天下午几位同志,他们也做了一些具体的分析,从这里面大家可以认识到一些,我们理事会运行他们的一些就是多种多样的形式。

 

另外针对这种多种多样的形式,我不做具体的评判,但是理事会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我想这里面大家是有目共睹,一个是理事会它的只能是难以有效地发挥,现在我们理事会它显著的一个特点是理事会是一个熟人圈的构成,内部人控制非常严重。所以它不能真正体现公益资源它应有的价值,所以这个我想不管是我们研究基金会的,或者是我们运作基金会的,我想应该是有切身感受,这就是说我们理事会应该做什么?既然我们理事会不能把公益资源充分地发挥出来,那我们理事会它的职能肯定是没有实现,或者说它没有落实。所以这是一个方面。

 

第二个理事会管理的许可化和形式化,这里典型的就是许多理事表现出一种顺从,就是理事会,我们在后面给大家讲,理事会在构成过程当中,由于他是一种熟人性的,或者说内部人组成的,所以这里面往往他为了面子是吧?另外一个或者说为了共同的兴趣,真正地很难体现他自身的价值,所以说一味地顺从,这是我们客观的一种表述。

 

第二个就是理事会这种管理空壳化造成的成因,我觉得有这样三个方面,或者说更多。

 

1)会议的频率低。

 

2)会议的时间也太短。

 

频率低我们知道就是相互了解比较少,另外会议的时间短,时间短就是不能充分地展开,大家意见既然不能充分展开难以表达,所以这就是理事他自身真正的难以理事的一个原因。

 

第二个是理事会被执行层控制,就是理事会被执行层控制有几个原因。

 

1)理事会他自身不愿意理事委托,或者说大部分是听这个执行层来,由执行层来安排他们的运行,这是一个。

 

2)理事会他自身没有这个能力,被执行层强有力的执行层所左右。

 

所以这是两个原因,一个是他不愿意,另外一个是自己没能力。

 

第三个是理事会成员典型的托长。由于理事会被执行层或者说理事会他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所以他在整个运行过程当中,就表现为典型的走形式,顺着理事会的负责人,或者说理事会的主要的一些负责人,或者说秘书处,他自己出谋划策,理事会仅走一个形式,从而形成一个我们就是我们常说的这个现象,这个是非常普遍的。

 

另外影响理事会这种功能发挥的因素,我们回顾来分析的时候应该有这样几个方面。一个是领导者的才能,这个理事会领导者的才能,一个是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另外一个是秘书处、秘书长他的才能。或者说他的公益资源运用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它会影响着整个理事会的项目管理和长远的发展,这是第一方面。

 

第二个方面是理事会的结构,理事会的结构我们讲,假如说一个理事会是由熟人圈组成的,大家可以想象他表决运行当中,大家可以想到往往是非常和谐的,那在这种和谐的情况下,我们看一看他能不能体现就是公益的价值取向,这里面我们想社会需求是多种多样的,而社会上的人他的兴趣又是千差万别的,那我们讲社会需求是多种多样的,用一种公益资源,同时我们也知道它不一个私人资源,既然公益资源它应该为社会服务,那它不仅仅应该体现个人的价值取向,也应该体现和关注社会的需求,那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中,他们这种理事会结构,由于熟人圈的构成,所以很难满足社会需求的多样性,这是第二个。

 

第三个是理事会与秘书处的关系。刚才给大家前面简单说了一个理事会与秘书处的关系,理事会我们讲,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本来应该是一个决策机构,由秘书处来执行,但现在客观上有一些理事会,实际上他是越权代行了秘书处的职责,所以秘书处他从而形成一个,理事会下面的一个简单的办事机构,而不是一个强有力的执行机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看到很多理事会他强调的是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他们的行为,而真正的秘书处在这里面应有的职能很难发挥,从而叫理事会和秘书处,特别是秘书处的职能不能很好地发挥上,使它们之间的相互这种制约关系不能得到有效地体现,制约关系不能体现出来的时候大家可以想见,秘书处和理事会,它们各自之间的职能实际上就是界定不清,所以这是第三个。

 

第四个是组织的专业化水平,我们想中国现在有一千多个基金会,有600多个非公募基金会,但我们再看一下中国当前这种基金会能够专业化运作的有多少个?我这面从去年、前年开始就收集中国基金会的基本数据初步做了一个统计,就是我们现在组织专家化运行,我在那本书里面也表述一个观点,现在我们基本上还是停留在一种就是给物,就是救济的阶段,基本的运行特点就是中国基金会当前运行特点是一种问题引导型,就是我们基金会还是关注问题,被问题引导着发展,而不是引导问题,就是我们基金会应该干什么?科学的公益应该是关注社会问题、引导社会的发展,但是在中国目前的基金会能够达到这一层次的是比较少。所以这是我讲的另外一方面。

 

第五个是理事会治理结构和它的功能,良好的理事会治理结构它应该表现为,或者说具有这样四方面的功能。

 

1)权力配置的功能,权力配置主要是表现在对于公益资源的配置和公益资源的处置,公益资源我们讲不仅仅是钱、财、物,也包括人,包括信息,包括管理。而现代社会发展过程当中,这种公益资源它表现为人的方面、信息的方面和管理的方面,它进一步地凸显,所以我们在理事会治理过程当中,应该对于人的关注是更多的,对于管理的关注是更多的,而它的物的关注,或者说我们物质资源的关注,它仅仅是实现这一方面中的手段,但现在我们现有理事会在这一方面是很难实现的。

 

2)权力制衡的功能,理事会权力制衡主要表现在对于理事会和秘书处和监事会相互职权的划分和他们相互制约关系的界定,但现在我们讲,现有的章程里面,他们这种界定应该是都具备的,但是真正执行起来的是非常少的,这个我想就是真正在理事会当中,工作点大家都应该有这一方面的切身体会,所以这是我们应该回过头来反观的一个问题。

 

3)理事会的治理结构它有激励和约束的功能,激励就是激励理事会的成员,他向更好的一些公益创新去努力。另外约束就是约束他们一些内部不良的一些行为或者是违法的行为。比如说前面一些同仁他也提到,就是比如说我们关连交易、利益冲突,这些问题的出现大家想一想,就是我们约束功能不足的一种表现,而这种约束功能不足,我想是与理事会成员的构成有很大的关系。

 

4)理事会具有协调的功能,协调的功能现在我想做理事会的人,那理事构成当中,我们为什么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就是要让各方面的人员来协助我们了解各方面的社会信息,化解我们开展公益活动它的不利的阻力,所以我们讲理事会他这种协调性的功能,应该是我们构成理事会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另外理事会存在的问题,理事会存在的问题它表现为这样四个方面。

 

一,理事结构的不合理,据我一个不是很完全的统计,目前有80%的理事,这主要是相对于非公募基金会,80%的理事来自基金会捐赠者及相关的人。这里面当然我们有一些理事会他现在做得非常好,他这种理事是构成多样化的,但是我们再具体地看一看中国600多个非公募基金会的时候,这里面就是80%,可能没有完全统计完,数据统计准确的话可能比这个还会更高一点儿,所以这就印证了我前面所讲的,我们理事会现在构成是一个熟人圈的一个团体,而不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团体,所以这是第一个方面。

 

二,理事会目前是不知情很难理事,理事会只是一种履行程序,所以这也是我们前面所讲的一部分内。

 

三,理事的职权很难具体地实施,理事的职权很难具体实施有这样几个原因,一个就是我们在基金会管理条例里面,理事会管理,理事有权又承担责任,但是理事又不允许拿工资,所以这个里面大家可以想见,他自己既没有利益回报,同时还要承担责任,所以他往往就是什么?就是顺水推舟不愿意做出自己真正想法的一些表达,所以这是第三个。

 

四,理事的素质有待提高,现在我们理事由于是来自熟人圈和来自他个人的一些利益相关圈,所以目前理事的素质现在我们也看一下,不光我们现在,咱们基金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开展到,它的公益活动进展到哪些水平,但总体的理事会成员他的素质,从文化构成方面,他们对公益的认识方面还是不太高的。比如说对公益的认识,我们现在大部分还停留在一个就是我们跟着社会走,就是尾随社会,而不是推动社会这种状态。

 

另外关于理事会改进,在理事会基于前面的问题,我想应该做这样几方面的改进,或者是思路方面。一个是理事会应该摆脱捐赠者的约束,就是保证理事会的独立性,这里面我们现在看出就是中国现在这个非公募基金会和捐赠者出资人,他们之间的关系现在还是很复杂的。现在据我了解,一个就是我们非公募基金会的主要负责人往往是捐赠者或者说他的利益相关人担任,另外一个就是非公募基金会里面,相当多的工作人员还是由捐赠者的相关企业或者说他的工作部门来兼任,所以确切地说在这一方面,我们目前还仍没有摆脱,大家可以想见,事就很难波托。所以这个公益行为也就真正地难以深入,所以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是从立法的角度,应该设置理事的资格条件,提高理事的素质,明确规定这种理事会在整个基金会当中所占的比例,这个有些人可能就是不太赞同或者说不太认可,为什么要这样讲?或者说他问我为什么,那我们想一想,这个基金会,基金会资源它和企业的资源不一样,企业它是属于出资者,基金会它帮着捐赠出来以后,这个基金会的资源它不再是属于捐赠者,而是属于社会,属于公益资源,那既然是属于社会的公益资源,为什么非又让捐赠者他来全部负责或者说主要负责?为什么不能由社会来负责,所以这就是说我们现在理事会和基金会的理事会,他的任职资格可以摆脱我们企业、社会董事的任职资格,那种观念的束缚,形成一种公益制约,或者说公益组织理事认职资格的一些社会条件,并且在中国目前整个公益事业处于一种初步的发展阶段的时候,还不太成熟,我们实行这种公益组织,理事会资格认证制度,它有利于规范这种公益组织它的运行行为,从而促进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所以这第二个方面。

 

第三个应该进一步完善理事会的职权,规范议事规则,那理事会的职权我们不管是那个理事在基金会条例,或者是我们基金会的章程里面,就是他们都有规定,但是真正具体的一些议事规则,现在你的这种规定,或者说就是我们明文确定的还是比较少,在执行过程当中更是,就是每个基金会有自身的特色,千差万别。千差万别它的好处是多样性,可以有多方面的探索,但是它不好的地方在于借鉴,他借用多样性这种借口,可以为自身一些不太好的行为找到一种开脱。

 

那我们在规范理事会运行的时候,我想应该有这样两方面的机制。

 

一,内部机制。

 

二,外部机制。

 

理事会的内部机制在这里面主要是强调理事会成员他的构成,就是我们强调一个,如果你政府官员或者其他团体在理事会构成当中,处于一种优先性的角色或者地位,那我们整个理事会运行他的自主性会建筑地降低,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是理事会的组成,影响组织的整体协调,就是理事会由于这些上面的,或者是他熟人构成,或者是他政府优先,他必然会,政府优先的时候大家想一想,肯定要考虑政府的政策、决策,政府他的一些方向是吧?特别是这些构成理事会政府人员,他们政府的就是特定政府取向,所以这个我想应该是我们很显然的,大家都知道。所以这是理事会他的组成影响组织他的整体协调。第三个就是我们理事会构成应该在吸收社会资源,建立社会网络与外部环境联系方面,在理事会构成当中应该有充分地考虑,我们不仅仅是考虑到钱如何用,也应该考虑到钱如何吸纳,和我们与外部环境如何沟通。第四个是理事会的出席率是决定理事会运作顺畅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那理事会的出席率现在我们非公募基金会理事会出席率还是比较高的,但是真正的就是我们议事的,就是能坐下来谈事的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所以我们应该在这方面做努力。

 

另外理事会在外部治理的时候,我们在昨天的时候,大家下午也谈到,就是我们理事会外部治理,这个信息监督还有对于基金会的评估,以及惩罚方面现在是很弱的。就是这些信息监督,大家知道很多基金会不愿意透露外部信息。另外评估方面我们现在对于组织评估和项目评估这种准确的界定和划分,现在还是相对来说是处于初步阶段,他们严格地执行还比较弱,所以这也是应该努力。

 

对于基金会他的惩罚方面,大家也注意到,这几年的惩罚力度,我的了解还是比较少,惩罚力度是比较低,所以这应该努力。

 

这是我对于基金会理事构成的一个基本认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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