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组委会的委托,向大会做《2008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报告》概要介绍。
自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继续迅猛发展,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问题、转型期中国的诸多社会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2004年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出台,使中国民间公益的一支新生力量--非公募基金会得以破茧而出。
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为增强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公益事业,帮助困难群体分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开辟了新的途径,对于公民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非公募基金会叩开了民间力量设立基金会的厚厚大门
长期以来,我国的基金会都带有很强“官办”色彩,只有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才有设立基金会的可能,个人或者企业想成立基金会却因制度的缺位而无法如愿以偿。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为企业和企业家回报社会、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和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渠道。与公募基金会相比,《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对非公募基金会采取了扶持鼓励的积极态度,在基金会的名称、登记条件、负责人任职资格、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规定相对比较宽松,目的在于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投身于公益事业。
自2004年以来,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迅速,增长势头已经超过公募基金会,截止2008年年底,全国各级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达到643家;其中地方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有604家,占总数的94%,成为非公募基金会中的主力军。
我国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正处于起飞的初期阶段,可以预期在接下来的十到二十年期间还将是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高潮期。这与世界上各国基金会的发展规律基本吻合。
可见,非公募基金会的出现突破了只能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设立基金会的制度屏障,叩开了民间资源设立基金会的厚重大门,开辟出了以民间资源设立慈善组织的一片蓝海。
二、非公募基金会优化慈善资源配置,改变了民间公益发展生态
我国的公募基金会已经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这些基金会的资金筹集、善款使用和日常管理等方方面面,难以脱离政府的控制和影响,民间捐赠的使用往往与政府的财政资源混在一起,这种混同导致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功能过强,慈善捐赠最终无法体现民间公益的地位和作用。这既与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大势不符,也抑制了民间慈善力量的生长发育,消减了公益慈善行业的生产力。
非公募基金会在中国的崛起无疑是改变民间公益生态的一大举措。非公募基金会可以自主地确定基金会的使命和愿景,确定公益项目和善款资助方向,成为补充政府职能缺陷的有生力量。这在很大程度上廓清了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权力边界,慈善资源将更多地流向政府系统所未能覆盖的区域和领域,将成为民间公益服务机构(俗称草根组织)的重要资源提供者,这将从根本上改善民间公益发展的生态环境。
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在2008年的表现圈可点,无论是面对汶川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还是推动中国公益事业全面发展方面,都表现出反映迅速,勇于担当;援助独到,以少博多;项目多元,匠心独具等特征。真可谓是“以实际行动履行了职责和使命,诠释了社会组织的价值和理念,提升了社会组织的地位和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褒扬。”
通过对非公募基金会宗旨和活动领域的分析研究,发现目前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扎堆于传统慈善领域,公益项目的设计也缺乏对社会问题的深入把握和远瞻,一些非公募基金会在资金使用上还比较粗放。
三、非公募基金会在独立性和治理结构上的制度障碍已经突破
非公募基金会的独立性体现于其独立于政府、独立于企业、独立于创办者的社会性格。基金会的章程所确定的宗旨使命是其灵魂所系,所确定的治理结构是其骨架所在。
基金会和一切民间组织的独立性要求其理事会依据法律和章程,通过治理结构所确定的议事规则独立自主地决定组织的各种事项。然而,非公募基金会出现之前,我国的“官办”基金会因其与政府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难以保持其自身的独立性。
非公募基金会的独立性没有“官办”基金会的“先天不足”。它们与政府之间没有财产上的纠葛,也无人事上的交错。《基金会管理条例》为非公募基金会确保其独立性并实现以理事会为决策核心的有效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制度的“先天”优良条件并不意味非公募基金会的“后天”发展必然健康。最令人担忧的是对机构独立性的追求和实现。一些非公募基金会无论在人力资源、办公场所还是资金来源上对创办者有着浓重的依赖关系,有的是直接由公司员工兼任基金会管理职务。与公募基金会相比,非公募基金会保持其独立性并无制度障碍,但从现实状况看,相当数量的非公募基金会连形式上的独立都不具备,理事会形体虚设。这是值得业界严重注意的问题。
四、非公募基金会是培育民间公益理念、实现个人公益理想的上选途径
非公募基金会的创办者在合法的前提下,对于基金会宗旨和使命的确定具有完全的意思自治。非公募基金会摆脱了基金会原有的浓重的官方色彩,在运作和管理上更为灵活和现代,对于公益目的的贯彻更为独立和独到。它们在确定自身宗旨与使命时,完全建立在创办者对于中国现实的判断之上,是融合自身对于公益事业和美好社会目标的理解所做出的理性选择,因此可以充分体现基金会在价值追求上的多元化。
宗旨和使命是非公募基金会的灵魂所在。非公募基金会在创办之时就应当明确基金会组织宗旨和使命。从目前登记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宗旨来看,我国非公募基金会所确定的宗旨较为单一,大多集中于教育事业和弱势群体扶助方面,其他,诸如公共政策倡导、公共安全研究、社区发展、艺术促进、环境保护等领域则鲜有涉及。
五、非公募基金会业已成为企业持续承担社会责任的新型组织形式
以非公募基金会组织形式从事公益事业,完成了企业捐助的质的飞跃。企业从被动的、临时的、随意的、以突发事件为主的捐助走向主动的、长期的、独立的、系统性的、有规划的捐助,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新型形式,不仅有助于企业形象的塑造和公益理念的实现,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新型基金会对公益行业的加盟,使大量熟谙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营销专业知识的人士投身公益领域,势必对原有的公募基金会构成挑战和竞争,促使基金会的优胜劣汰和行业的整体发展。
从非公募基金会的财产来源分析,非公募基金会的后续捐赠在很大程度上依然依靠创办者和理事会成员的捐助。不少非公募基金会希望借鉴国外私人基金会的成功经验,以自身资金投资收益维系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要达到这一目标,一方面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即对非公募基金会的投资收益继续用于公益事业一概予以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对于非公募基金会的专业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六、非公募基金会有能力吸纳大量专业人士,改变慈善领域人才匮乏的局面
非公募基金会出现之前,“官办”基金会因其行政化倾向,缺乏吸引优秀专业人才的机制,中国民间公益慈善领域人才极度匮乏。非公募基金会的创办者大多为营利领域的成功人士,积累了丰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发展规划、资金运作、机构治理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具有将这些知识、技术和管理智慧运用到慈善领域的条件与主动性。非公募基金会有条件以接近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薪酬待遇吸引大批知识结构新、综合素质高的专业人才,这将对改善民间公益领域的人才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但是,目前非公募基金会行业对于提高机构专业化、管理人员职业化水平的意识运远不够,从业人员普遍缺乏公益领域的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人才匮乏仍然是制约我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障碍之一。
七、社会认知度逐渐提高,公信力面临更大挑战
非公募基金会随着其功能和作用的发挥越来越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同时,随着公众公益参与热情的提高,社会对慈善组织的质疑之声也日盛。非公募基金会需要通过充分的信息公开和建立自律机制来提高公信力。
信息公开应该是非公募基金会主动承担社会问责的体现。除了根据政府规章要求公开必要信息和内容之外,非公募基金会还应该选择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自己的相关信息。但是从这次发展报告收集的信息来看,中国非公募基金会还不习惯于将自己透明化,很多非公募基金会没有机构网站和网页,甚至专家小组的问卷调查也遭遇到冷遇。下发的几百份问卷仅仅回收了二十多份。回收率之低在社会调查中实属罕见,也就无法为本次发展报告提供有效数据。
总之,非公募基金会在中国的涌现,对于促进我国公益事业发展,改变慈善事业体制格局起到了不可低估的历史性作用,她将背负起中国第三部门的希望。但是正如上面所提及的那样,非公募基金会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有些来自于处于特定历史阶段所无法回避的问题;有些来自于现有制度方面的掣肘;但是更多的,我们该躬身自问,在制度闸门已经打开,相关鼓励扶持政策也相继出台的背景下,我们是否十分珍惜时代赋予我们的机会、是否真正意识到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籍本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的召开,业内同仁通过交流沟通,探讨合作发展,将进一步深刻了解非公募基金会发展任重道远,一定能够自觉担当,自律慎行,不辱使命,努力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谱写辉煌的篇章。
谢谢大家!